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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
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德安监党字〔2011〕7 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的意见》(德发〔2011〕4号)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目标

  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以风险排查为基础,以权力约束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建立以风险认知、评估分级、制度防范、实时监控、风险预警为主要内容的廉政风险防范模式,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按照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2011年底前,在全局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2012年,丰富和积累工作经验,持续改进提升,形成覆盖全局各部门、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网络,健全制度保障、程序运行、技术监控和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2011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立廉政风险点(3月21日至5月15日)

  廉政风险点是指机关和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过程中有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重点部位、关键环节。

  1.梳理岗位职权。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各科(处)室、监察支队制定全面、明晰的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和权力,根据工作岗位职责和权力,细化权力运行程序和节点,绘制每项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处)室、监察支队。责任人:各科(处)室、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工作督办: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并指定具体督办人。时间要求:4月5日前各科(处)室、监察支队完成汇总报局分管领导审查并签字确认。

  2.排查廉政风险。各科(处)室、监察支队根据各岗位对所担负工作职责,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对每条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逐一检查,查找并分析出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制度、行使自由裁量权和业务处置权、现场处决权、内部管理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并自评风险等级、制定出自我防控措施,填写《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和《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

  责任单位:市局各科(处)室、监察支队。责任人:各科(处)室、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工作督办: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并指定具体督办人。时间要求:4月20日前各科(处)室、监察支队完成汇总,报局分管领导审查并签字确认。

  3.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单位内部相互点评、对外公示、下发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的意见,并认真梳理,吸收借鉴。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要求:5月10日前完成。

  4.局党组会研究确定。按照各科(处)室和监察支队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查、局领导班子集体审定的程序,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逐一分析、确认、汇总。对于查找风险不全、不准、不实的,防控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责令重新查找、制定。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各岗位填写的《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和《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签订《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备查,汇总形成的《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在机关、系统内部和网上公示。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时间要求:5月15日前完成。

  (二)划分风险等级(5月16日至6月1日)

  1.风险级别。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岗位职责和行使权力大小、腐败可能性的大小、腐败程度大小,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风险度最高,三级风险度最低。一级风险点:局领导班子正职岗位、行政审批许可和执法监察关键岗位;二级风险点:具有一般事务性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的岗位。三级风险点:除一级、二级以外的其它岗位。

  责任人: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处)室、监察支队主要负责人。时间要求:5月26日前将排查出来的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汇总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2.组织审定。廉政风险等级确定,经局全体干部职工评议后,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廉政风险划分等级,填写《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连同《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报市纪委派驻五组审定。

  责任单位:由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时间要求:5月29日前报市纪委派驻五组。

  3.分级监管。根据廉政风险不同等级,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风险点中的领导班子正职岗位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管,其它一级风险点由派驻机构和局主要负责人共同监管。二级风险点由局分管负责人监管、三级风险点由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监管。

  (三)制定防控措施(6月2日至11月15日)

  1.前期预防措施。主要是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教育培训层面主动做好防范,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发生不廉洁问题的隐患。

  (1)实施流程再造。在梳理岗位职权基础上,市局重点围绕“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各科(处)室、监察支队以各项业务工作为主线,绘制形成集工作流程、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于一体的《廉政风险防控图》,分别在市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局会议室、各科(处)室和监察支队等显要位置上墙公开。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图》。各科(处)室、监察支队负责制定各自的《廉政风险防控图》,经局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制作。时间要求:6月底前完成。

  (2)完善工作制度。对现有的各项业务工作制度和机关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逐一查找漏洞,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对风险等级较高、干部群众评议关注多、反映多的重点岗位,建立完善定期交流轮岗制度,积极开展竞争上岗。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时间要求:6月底前完成。

  (3)开展廉政教育。制定反腐倡廉教育计划,明确教育内容、时间、范围等。4月份组织收看廉政党课电化教材《增强公仆意识、永做人民公仆》,5月份组织收看《钟声鸣响正当时(郑州市“四会一课”解析)》,6月份组织收看拒腐防变教材《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警示录》,7月份组织收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片并邀请检察院领导授课,10月份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政策法规文件》和《反腐败重要文件选编》,11月份组织收看廉政党课电化教材《算一算七笔账、常思贪欲之害》,12月份邀请市纪委派驻五组领导就廉政效能工作做专题讲座。

  建立廉政教育台账,记录廉政教育的计划安排、阶段总结及开展教育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教育内容和研讨发言等情况。针对不同岗位及人员因岗施教,特别是针对新录用公务员、新提任干部等重点人员,开展任前廉政谈话。设立局“廉政效能专网”,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正面典型引导、案例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廉洁意识和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4)建立廉政风险电子监察系统。与电子政务建设同步,把廉政风险点设为电子监察点,配合市政务中心开发廉政风险网络电子监察系统,通过计算机技术固化办事程序、硬性约束标准,对岗位廉政风险点上的行政行为进行预警纠错、统计分析和即时监控。

  2.中期监控机制。主要是对各岗位行政执法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1)信息监测。设置廉政风险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开设网上投诉信箱、聘请廉政风险信息员、民主评议等方式,收集、分析廉政风险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2)动态监督。主动向市纪委派驻五组汇报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五组采取查阅廉政教育台账及各类活动记录、问卷调查、查阅人财物等方面的档案、票据,访问服务对象和业务工作对象等方式,不定期的开展工作督导,主动就“三重一大”事项、公务用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及时汇报,抓好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落实。

  责任单位: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

  3.后期处置办法。主要是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视严重程度不同,按照廉政风险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存在的廉政风险实施预警,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发生。

  (1)预警接收与发布。黄色预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的;不按照规定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情节轻微的,通过信函约谈等形式进行警示提醒,并及时接收或下达《廉政风险黄色预警通知书》。红色预警:对于黄色预警后仍未改正的;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有关规定,有失职渎职或滥用职权,尚未造成损失的;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不正之风或违纪违法案件负有责任,可不予纪律处分的;出现违纪行为,但情节轻微,不构成纪律处分的,接收或下达《廉政风险红色预警通知书》,限期整改。

  (2)预警处置。被预警的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处)室和监察支队及个人要进行思想反思和制度机制的重新设计、构建,剖析风险成因,完善防控措施,形成书面报告,经局党组审核后,及时回告实施预警的市纪委派驻五组。对落实到位的,解除预警;对落实不到位或群众仍有反映的,及时督导,直到问题解决。

  (四)总结考核评估(11月16日至12月15日)

  对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总结报告,12月15日前报市纪委派驻五组。建立局廉政风险防范检查考核制度,通过阶段检查、单位内部评估、风险控制、定期考核方式,对局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同时积极配合市纪委派驻五组开展对局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考核评估。

  三、工作安排

  (一)健全机构,落实责任。3月15日前,成立市局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在市纪委派驻五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局推进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

  (二)制定细则,宣贯动员。3月15日完成“德州市安监局关于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的意见”和“德州市安监局关于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的实施细则”,3月18日召开推进廉政效能管理工程宣贯动员会。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合理确定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突出抓好具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人财物管理等职能的重点岗位,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方面涉及民生和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确保取得实效。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于3月19日前经市纪委派驻五组审核后,报纪检监察机关审定。

  (四)循环推进,建立长效机制。以年度为周期,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补充、优化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纠正存在问题,完善工作程序,建立起内部管理有制度、岗位操作有标准、出现问题能修正、事后考核有依据的动态、开放、系统的廉政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附件:1.业务工作和权力运行流程图.doc

   2.廉政风险识别和自我防控表.doc

   3.廉政风险防范承诺书.doc

   4.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登记表.doc

   5.廉政风险等级划分申报表.doc

   6.廉政风险防控图(图样).doc

   7.确定廉政风险点配档表.doc

  二○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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