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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工作
关于建立行政效能推进机制的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3日

  德安监党字〔2011〕15 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的意见》(德发〔2011〕4号)工作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全面实施廉政效能管理工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任务目标

  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基础,以深入推进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以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体系、电子政务建设为重点,以构建传统方式与现代技术相结合的监管体系为保障,逐步健全完善“四个体系”,即公开体系、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体系、规范管理体系、监督检查体系,切实推动政务服务提速提质提效。

  二、内容方法

  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开体系。在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明晰职权、固化流程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生产经营单位办事公开,落实和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1.完善公开内容。以扩大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为重点,全面推行单位党内事务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公开。重点公开:(1)党支部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情况。(2)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及分工情况。(3)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情况;(4)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

  以服务和方便群众办事为重点,在各级便民服务场所、部门或单位服务窗口公开:部门简介、部门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科室职责、联系方式、安全生产行政审批项目和程序、行政执法依据、服务承诺。

  积极推进单位内部人、财、物等重大事项的公开。重点公开内容:干部提拔任用、重大资金使用、购买大宗物品、大型活动、装修维修工程等。

  2.丰富公开形式。综合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信平台等媒介,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其中,重大事项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进行社会公布。内部运用文件、简报、会议等形式,将上级公文、事故及指标情况、安监系统业务工作进度等情况进行通报,推进内部公开。不断充实常规公开载体,设置公开咨询电话,创新新型载体,大力推行网上公开。建立健全各类公开的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推进从单方公开向公众参与、从静态公开向运行过程公开的转变。完善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决策机制。

  3.健全公开制度。制定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点题公开、公开前审议、报备制度、公开后反馈制度和监督制度、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9项公开制度。

  4.实施步骤。

  (1)强化基础阶段。2011年6月底前,制定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编制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完善各类基础公开载体。

  (2)制度规范阶段。2011年12月底前,结合实际,制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点题公开等制度以及公开审议、报备、反馈、监督制度。建立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3)完善提升阶段。2012年,对各类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深化、提升,把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使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轨道。

  (二)健全完善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与便民服务场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便民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德办发〔2010〕4号)要求,将应纳入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全部纳入。

  2.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配合做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3.健全完善政务服务网络。积极推进电子政务提升工程,完善政务服务网络各项工作。

  4.创新企业规费收缴模式。积极推进涉企收费“一费制”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5.实施步骤:按照全市实施步骤,扎实做好单位的各项工作。

  (三)完善规范管理体系。

  加强制度建设,推进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执行力,解决政令不畅、效率不高、质量不优、作风不良等问题。

  1.推进规范化管理。按照提速提质提效的要求,以健全规范工作职能、建立工作目标、实施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规范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改进为主要内容,强力推进机关规范化管理。适时制定相关文件和考核办法,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巩固提高的做法,逐步实现机关效能建设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强化制度落实。完善和落实政务公开、服务承诺、岗位责任、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联审联办、责任追究、效能考评等九项基本制度。严格执行《德州市机关效能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德州市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德州市优化发展环境“六条禁令”》、《关于解决机关工作人员“慢作为”问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的意见》等规定,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执行制度、规范管理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强化宗旨教育,克服慵懒、散漫作风,制定科学可行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用直观、量化、具体的标准推进干部队伍素质提升。

  4.实施步骤。

  (1)制定规范化管理文件阶段。2011年6月底前,制定规范化管理文件,组织实施并持续改进。

  (2)推行规范化管理阶段。2011年底前,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

  (3)健全完善阶段。2013年6月底前,健全完善各项配套工作制度和保障制度,把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效能建设水平的持续提升。

  (四)健全完善监督检查体系。

  1.创新监管方式。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效能运转,在建立全市统一的安全生产电子政务平台的基础上,同步嵌入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督,对行政许可(审批)、处罚等实施有效电子监控,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实时监察。

  2.突出监管重点。以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监察和窗口服务为重点,围绕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安全发展环境以及有效遏制和解决“三乱”现象、“吃拿卡要”行为等问题,抓好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纠正损害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利益的不正之风。

  3.健全监管体系。健全完善“社会监督、环境监测、效能投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切实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健全完善效能建设监测点和监督员制度。加强和规范效能投诉,健全完善承办、督办、反馈制度。抓好民主评议工作,加大对评议结果的运用力度。积极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和效能问责制度化。

  4.实施步骤。

  (1)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配合全市总体部署,2011年底前,市县开通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监察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县两级联网;2012年底前,市、县(市、区)行政许可(审批)、执法监察电子监察系统与省联网。

  (2)监管体系建设。2011年6月底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环境监测、效能投诉、民主评议、责任追究”五位一体的廉政效能监管体系并抓好落实。

  三、组织领导

  行政效能推进机制是推动市局履行职能、转变作风、深入优化安全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措施,必须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应积极承担组织领导职责,廉政效能管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协调、督导职能,通过日常调度、集中督查、重点督促等方式,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全力推动行政效能推进机制的落实。

  二〇一一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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